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比选采购攀枝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项目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测评服务的公告
来源:支队 发布时间:2024-05-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比选采购攀枝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项目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测评服务的
公告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攀枝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项目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测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项目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测评服务,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二、采购内容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川环执法函〔2022〕9号)、《攀枝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项目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采购攀枝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项目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测评服务。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一)资金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47号)文件。
(二)采购预算项目测评费及服务费共7.8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比选申请单位具备履行合同的必需产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提交资料的时间及要求
1.请有意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的单位于2024年5月23日18:00前,将报名资料发送指定QQ邮箱(邮箱:383527647@qq.com)。报名资料含: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版,并标注参与什么比选活动使用;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标注参与什么比选活动使用;③参与比选活动委托书。
2.请报名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15:30前,将比选文件资料提交到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点: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泰隆大厦东楼802室)参与比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提交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清单》;
(四)比选相关资料(详见比选方案)。
九、比选方法
比选人将在要求的资料提交时间截止后,同步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单位的资格、报价、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泰隆大厦东楼8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12-3356929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