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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六个机制”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扶贫工作机制,全面加快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

  一是着力构建党政同责的使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级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使用绩效直接负责。各级财政、扶贫、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是扶贫资金监管主体,全面履行扶贫资金监督职责。

  二是着力推行限时分配和专项库款保障机制。加快预算分配下达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分解下达财政扶贫资金,并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专项开设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统揽财政扶贫资金归集和拨付,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运行、精准使用,并监控账户资金支出进度,倒逼扶贫项目的实施,切实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

  三是着力搭建使用全流程政策保障机制。财政部门加强与扶贫开发等行业部门的协调,从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分配、资金下达、项目确定、投资评审、实施方式、资金预拨、动态监控、项目验收、项目报账等全流程进行政策梳理和归纳,为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提供缩短流程的政策依据,指导县(区)完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

  四是着力实施面对面的培训指导机制。深入基层指导县(区)、乡镇财政扶贫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政策内容。同时,会同市扶贫开发部门聚焦工作薄弱环节和巡视巡察及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培训面广一点、思想拧紧一点、政策讲清一点”这三个一点的财政扶贫政策专题培训,更好地指导基层扶贫工作者,熟练掌握并用好用活扶贫政策。

  五是着力建立点对点的预警督导机制。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预警提醒,持续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监测,并就各县(区)和单位支出进度、预算指标登记进度、预算指标分配进度、支付数据对接进度和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进度执行提醒预警,防止资金滞留“趴窝”沉淀,更好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作用。

  六是着力实施预算执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对于因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支出保障不到位等影响扶贫项目推进和目标完成的县(区)、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同时对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预算执行进度好、资金使用绩效明显的县(区),在分配扶贫绩效奖补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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